到底什么才是强迫症?
来源:心路明心理作者:陈天明发布时间:2018-05-22点击数:3213
强迫症在很多人看来,是一种令人谈虎色变的精神疾病。然而,相比其他类型的精神疾病,强迫症患者在我们周围又是非常常见的。有了这种病的人,在大家看来,就是怪物。他们总是在做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,比如:反复洗手,反复检查,强迫仪式动作……等等。但是,有了这些症状就一定是强迫症吗?我们今天就来谈一谈,到底什么才是强迫症。
强迫症,全称强迫神经症,属神经症的一种。那么神经症又是什么呢?

神经症是一种精神障碍,主要表现为持久的心理冲突,病人觉察到或体验到这种冲突,并因之而深感痛苦,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,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。(许又新,1992)。
由此我们可以看到,强迫症应该符合神经症的五个条件:
一、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。这就是说,到医院检查,没有发现任何生理疾病的迹象。
二、心理冲突。也就是说,这种症状让患者感到,某种行为或心理活动是没有必要的,但却不能加以控制。患者对症状的事实方面有自知力。
三、精神痛苦。这种想控制却控制不了的心理冲突,让患者感到非常痛苦,自己难以摆脱。
四、妨碍患者的心理或社会功能。也就是说,患者如果没有因强迫状态,导致生活、工作状况受到较大的影响,就不能称为强迫症。
五、时间上的持久性。也就是说,强迫症的症状应该有一定的持续时间,至少三个月到半年以上。
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,相信大家都会有更进一步的理解——
我有一个朋友,他的弟弟喜欢洗手洗澡,而且用的时间很长,洗手要十多分钟,洗澡要一、两个小时。家人都被他烦得不行了,因为用水太多,水费很高。但是,他自己不痛苦,也没有因此影响他的工作和生活。
家里人想让他去治疗,来问心理咨询师,心理咨询师了解了情况后,向他们指出,他这样不是强迫症,而是他的一种爱好。
很多人对强迫症并不了解,或者说可能理解有误。当一个人反复做一件事情,特别是自己觉得这件事看起来不可理解时,就以为他得了强迫症。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。所谓的“强迫”,成因还是很多的。

强迫症状,大多表现为反复做某件(些)事。这有时是被他人所强化的结果;有时是因为我们非常喜欢做一件事,这到最后往往会转化为习惯或者是我们的某些兴趣爱好;有时,则是工作的性质要求我们反复的去做一件事;有时,可能是不知何时形成的习惯性的反应。
当你身边的人惊奇的问你:“唉,你怎么老是在做这件事啊?你是不是得了强迫症了?”也许一次两次,你没有感觉,三次四次你不在意,问得多了,而且是不同的人来问,你或许也就开始觉得自己有病了。久而久之,也就开始疑惑,并有可能思病成真。所以强迫症患者多半具有谨小慎微、优柔寡断、处理事务严求一丝不苟这样的人格特征。
患者症状的背后,是内心隐含着的,深深的不安全感和莫名的恐惧感,还有一种对自己的不自信感。所以,最好不要老是提起“强迫”这个词,说不定会对别人造成不小的伤害和影响。

当然,强迫症之所以称之为精神疾病,是因为它有其产生的特定的心理因素,并不都是被人强化出来的。有些人也许是到了被医生诊断为强迫症的时候,才意识到自己得了强迫症。也有一些强迫症患者,他们的强迫症状也许并不为外人所知道。强迫症患者一般都感到自己很痛苦,觉得这些反复出现的强迫症状没有什么现实意义,也没有必要,是多余的;最重要的是,虽然想摆脱,但难以自制,所以大多数会选择主动求医。
有一位心理学家是这样看待神经症的,他说:“神经症的过程是人类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,一种特别不幸的形式----它浪费了人类发展所包括的建设性能量”。强迫症患者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与自己症状的控制和对抗上,放在了与自己的内心冲突的斗争上,而失去了对他人、对这个美好世界的关注。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!

写作本文的目的,是希望能多少消除大家对“强迫症状”的误解。同时,也希望所有的强迫症患者都能恢复健康,幸福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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